• 东大要闻

东南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2015-11-281857发布者:李震

分享到:

  

  

  

11月27日上午,东南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九龙湖校区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党委书记易红主持,校领导张广军、刘京南、林萍华、浦跃朴、刘波、沈炯、王保平、丁辉、黄大卫、刘鸿健参加了会议,党办、校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规划部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易红书记首先传达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并带领中心组成员逐条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

易红书记指出,《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与信心,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就《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易红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党委宣传部要会同纪委尽快制定东南大学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基层党组织制定贯彻实施方案提供指导意见;二是要组织全校师生党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全校党员学习工作的全覆盖;三是校中心组的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会上,易红书记还传达了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就东南大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二是要认真做好全校“三公经费”的自查自纠,今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整改落实;三是纪委要对照八项规定,结合《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对于拒绝整改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