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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第十届学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举行

2015-12-134045发布者: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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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东南大学在四牌楼校区举行第十届学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会议。经院系推荐及学部选举,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共产生29位委员,其中校级领导3位,职能部门领导2位,院系负责人7位,教授17位。这是东南大学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并通过《东南大学章程》等制定《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后成立的新一届学术委员会。

东南大学校长张广军院士出席会议,任命和聘任29位当选的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并经委员会选举通过缪昌文院士为主任委员。张广军校长对当选新委员表示了祝贺和感谢,并为委员们一一颁发聘书。他说,在大学竞争发展的态势下,学术委员会对于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希望在缪昌文院士的带领下,学术委员会切实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缪昌文院士提名并经委员会选举通过王保平、尤肖虎、樊和平、滕皋军、曹进德为副主任委员,调整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校学术不端行为评判工作委员会、校学风建设委员会成员,并组织委员对东南大学“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了讨论。

在王保平副校长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做了简要解释后,委员们针对纲要内容,纷纷对东南大学未来发展特别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畅所欲言,明确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要贴近国家需求体现贡献度、要参照国际通行指标、要强化文化软实力、要有科学的战略体系、要构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要体现综合实力等建议。

据悉,为促进高等学校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2014年1月,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国家规范,首次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最高学术机构定位,其中明确规定,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2014年12月,作为首批颁布大学章程的东南大学遵照该规程并通过学校章程等制定了《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严格依据该章程进行了此次学术委员会改选,以确保教授在学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中拥有更大的代表性和更充分的话语权,从而切实迈出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许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