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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推动毕业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工作

2009-11-12133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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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yb.cn 2009年10月29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东南大学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东南大学关于高校毕业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管理办法》,努力实现学校科研与毕业就业的双赢。

  一是多途径、宽渠道,增加毕业生研究助理岗位。学校提出,凡是以学校为主承担并实施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均可增设研究助理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二是规范流程、科学管理。学校招聘研究助理,由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任务需要,提出详细用人申请计划,经项目组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学校科技处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在选用程序上,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根据学校批准的研究助理岗位计划数,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考核小组择优确定拟用人选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核,最后经学校审核后,各项目负责人与应聘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三是统筹安排、提供保障。研究助理的劳务费、单位应缴纳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由项目组从项目科研经费中支出。研究助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为保证按时发放研究助理劳务费及按规定足额交纳保险费,用人项目组向学校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经费支付项目号,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统一代发代缴研究助理劳务费及各类社会保险。

  四是营造氛围、发挥作用。为保证研究助理能够创造性的参与科研工作,学校为研究助理发放校园卡,凭校园卡可以在图书馆借书、乘校车、在学校食堂就餐和使用学校网络等资源。学校各用人项目组以各种方式加强对研究助理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及工作纪律教育,进行岗前培训,使研究助理能尽快更好开展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