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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再谈朱有燉杂剧集总名

2018-06-18578发布者:翟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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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有燉杂剧集的总名,历来流传及理解皆较复杂,有关《诚斋传奇》和《诚斋乐府》的讨论至今尚未停息。笔者最近整理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在今存本第六十一册中发现所收于小谷本《河嵩神灵芝庆寿》一剧,题目下方署名处注明“诚斋乐府”,此即再度引发了对这一学术界敏感话题的思考。

明代赵琦美钞校本《河嵩神灵芝庆寿》资料图片


最早制造话题争议的是明人自己。高儒《百川书志》最早著录朱有燉作品,并作简要评述:“《诚斋乐府》二卷,大明周府锦窠老人著,散曲套数各为一卷。皇明周府殿下锦窠老人全阳翁著。各具四折,详陈搬演科唱。或改正前编,或自生新意,或因物生辞,或寓言警世,或歌唱太平,或传奇近世;密异或骇人心,烟花不污人志。葢处贵盛之时,消磨日月,故发此空中音耳。凡三十一种,总名《诚斋传奇》,异乐府行也。”

这里说得非常清楚,《诚斋乐府》和《诚斋传奇》分别为朱有燉散曲和杂剧总集的题名,不容混淆。据该书自序,《百川书志》编定于明世宗嘉靖十八年,即公元1540年。

同时稍后的神宗万历时人沈德符《顾曲杂言·填词名手》则记载有异:“我朝填词高手如陈大声、沈青门之属,俱南北散套,不作传奇。惟周宪王所作杂剧最伙,其刻本名《诚斋乐府》,至今行世。”这段记载恰和《百川书志》相反,明明白白道出朱有燉杂剧集而非散曲集总名《诚斋乐府》的事实。

第三种说法来自明末清初时人钱谦益,其《列朝诗集小传》称朱有燉:“制诚斋乐府传奇若干种,音律谐美,流传内府,至今中原弦索多用之。”其中“乐府传奇”概念即较为含混,似乎是对上述两种记载的折中,“诚斋乐府传奇”系朱氏杂剧总集名称还是纯客观的叙述,理解上容易产生歧义,甚至被讥为“非牛非马”。

最后一种说法来自国家图书馆。为了便于流通和管理,当年的图书馆有关人员在给所收藏的朱有燉杂剧编目时取总名为“诚斋杂剧”。很显然,这是根据这批剧本的文体而定的,并无任何史料依据。

晚明至近代,高儒之著录很少为人提及。朱彝尊《明诗综》、姚燮《今乐考证》、蒋瑞藻《小说考证》等则皆沿袭沈德符的成说,将朱有燉杂剧作《诚斋乐府》不疑。1928年,吴梅编定《奢摩他室曲丛》二集,乃以所藏二十二种宣德周藩原刻本朱有墩杂剧,加上张菊生辗转借得的两种完成,该书卷端题“奢摩他室曲丛·杂剧之属·诚斋乐府”,于目录中题“诚斋乐府二十四种”,于卷尾作“诚斋乐府跋”,从文献整理角度认定朱氏杂剧集名为《诚斋乐府》。嗣后,卢前《中国戏剧概论》、赵景深《读〈诚斋乐府〉随笔》及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周贻白《中国戏剧史长编》有关章节等均沿用此说法。

情况自上世纪80年代发生了变化。廖奔在查阅北京图书馆所藏朱有燉作品最早刻本时,发现杂剧两套,无论二十二种本还是二十五种本,均单本散置,而未结集,更不见总集名,另有《诚斋乐府》二卷,前卷题曰“散曲”(小令、组曲等),后卷题曰“散套”(套数),所收皆非杂剧,刊刻时间为宣德九年(1334)。作者据以否定朱有燉杂剧总名《诚斋乐府》,认为当时朱有燉杂剧可能以单本形式存在,没有总名。廖奔的观点后来以《“诚斋杂剧”非为朱有燉杂剧总集名》为题发表在1988年第3期的《文学遗产》杂志上,这就在该问题长期形成的心理堤坝上掘开了一个缺口。10年后,杨栋在《中国散曲学史研究》的相关章节中对此进行了呼应,青年学者张春国、朱仰东也发表专文进行了探讨,均发挥和补充了廖奔的观点,甚至较廖的相对谨慎的观点更进一步,认为无论根据当时的乐府概念、文献记载和朱有燉自己的处理方式,《诚斋乐府》都不可能是朱有燉杂剧集总名,而只能是《诚斋杂剧》或《诚斋传奇》。而吴梅引用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有意无意删除了不利于其观点的“传奇”二字,也使得他命名的严谨性打了折扣。一时间,否定的观点似乎又开始占了上风。

今天看来,问题并不如此简单。否定论者尽管在元明文献中找到许多不包括杂剧的“乐府”概念,却未能彻底排除同时期包括杂剧的“乐府”概念的存在,无法否定连朱有燉本人也持有的广义上的乐府观念,这就在理论上留下了漏洞。史实考辨也不是没有问题。首先,过多强调吴梅以己意曲解钱谦益,对吴梅两个《诚斋乐府跋》的相异之处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应该说正是在《奢摩他室曲丛·杂剧之属·诚斋乐府》末尾跋语中,吴梅犯下了不应有的错误,导致自己成了否定论者的靶子,而在另一篇《诚斋乐府跋》中则没有犯同样的错误:“钱牧斋《列朝诗集》云:‘所制《诚斋乐府》传奇,音律谐美,流传内府,至今中原弦索多用之。’”不难看出,文中并未删除“传奇”二字,而是重新进行标点,将其排除在书引号之外,这样,对于钱谦益所称的朱有燉杂剧总名有了新的理解,为其《奢摩他室曲丛》二集的处理提供了必要的史料依据。

其次,吴梅对于否定论者经常提到的散曲集《诚斋乐府》不是没有见过,而是有自己的看法。在《新曲苑》所收《诚斋乐府跋》中,吴梅这样描述:

该书不分卷数,仅分散曲、套数两类,而套数内自【南吕一枝花】“咏帘”后,皆已残缺,世无他刻,无从抄补矣。

显然,吴梅不认为这本《诚斋乐府》是全本,而是指明其残缺不全。此跋作于1923年,下距《奢摩他室曲丛》二集编定尚有5年,显然他是考虑到否定论者作为确凿论据的这本散曲集《诚斋乐府》的存在的,所有这些,均留下了巨大的研究空间。

无论如何,忽视甚至轻易否定沈德符的记载和吴梅所做的工作是不可取的。沈德符作为明人记载当时事其重要性固不必说,吴梅将有燉散曲、杂剧统一称作“诚斋乐府”亦并非孟浪之举。他的根据是其旧藏宪王杂剧二十二种亦有“游戏音律”和“梁园风月”二印,且与同时同地印行的诚斋散曲版式相同,因而认为有燉散曲、杂剧乃同时刊布,非分别之单行本,应该说不无道理。更重要的是这个结论并非沈德符一家孤证,这也是本文重拾此话题的重要原因。脉望馆本古今杂剧所收朱有燉《河嵩神灵芝庆寿》杂剧题署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它提供了万历年间题名《诚斋乐府》的朱有燉杂剧集存在的直接证据。该剧在钱曾《述古堂藏书目》十卷本中被置于《续增杂剧·周宪王诚斋传奇》一栏内,显系后来所得。而在钱氏晚年编纂的《也是园藏书目》中,该剧却出现两本,一在“明周王诚斋”名下,一在无名氏杂剧栏内,标明“教坊编演”。这本不奇怪,脉望馆本古今杂剧中标明“教坊编演”的剧本共有18种,大多属于教坊艺人为宫廷剧场编写的剧目。该剧被归入其中,显示钱曾此际已不清楚作品的确切归属。身处前明万历年间的赵琦美则完全不同,他在题下注明“诚斋乐府”当然并不就是作品署名,而应和后面“有序”二字连读,清楚表明正在流行的《诚斋乐府》中也有此剧,不同在于较此多了一个序。质言之,此系明人题署之直接证据,证实有燉杂剧集名《诚斋乐府》之实在性。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说明明万历年间赵琦美的确见到一本《诚斋乐府》,其中包括杂剧。

当然,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鉴于明代戏曲刻本的多渠道和多样性,断定明代确实存在着包括杂剧在内的《诚斋乐府》,并不必然否定其他版本情况的存在。除了《百川书志》所著录的情况外,我们还注意到钱曾于康熙八年所编《述古堂藏书目》,该书卷十《续增杂剧》在收录朱有燉杂剧的时候,明确冠以总名《周宪王诚斋传奇》,是否即意味着当时存在着总名《诚斋传奇》的朱有燉杂剧集?如是,则与万历间赵琦美见到的总名《诚斋乐府》的朱有燉杂剧集两两对照,显示明清收藏和出版界同时存在两种不同总名的朱有燉杂剧集之可能性。

作者: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徐子方




2018-6-18 【光明日报】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