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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东大学者建议审查深圳限牌合法性 “睡美人”条款该激活了

2015-01-26298发布者:吴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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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6 新华日报(第10版)


  本报讯 “我觉得现在还真是有可能取消。”致函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建议审查深圳限牌文件合法性的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顾大松24日对记者表示,也许这项政策真的会取消,但更大的意义在于相关部门积极回应并启动审查程序,会让群众对法律更有信心。

  这次致函各方相当关注,一个原因是顾大松以“公民”身份提建议并被接受,而很少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大多数人选择“忍气吞声”。顾大松介绍,实际上这条渠道一直存在,但却是个“睡美人”条款。决策出台前,除了政府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备案时上级政府法制机构等的备案审查外,“各省一般都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建议具有备案审查职责的机构——一般是政府法制办——启动合法性审查。”《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就有这样的条款。

  “大家也发现有这样的‘睡美人’条款,但很少有人提建议。”顾大松坦言,此次提议也遭遇冷嘲热讽,“他们说即使启动合法性审查程序,有用吗?”然而顾大松不这么认为:“如果法制办不在法定期限接受建议启动程序,我们会考虑告他们。”

  事实上他已不是首次发出这样的建议,此前有过成功案例。如安徽省多个部门曾出台文件,规定如果到高速公路出口遗失收费卡,则从最远端计算里程。顾大松帮助几位货车司机向安徽省法制办发函建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实际上采用这样的惩罚性措施没有法律依据,最终安徽省法制办要求几个部门撤销了这一规定。”这些年提出的大部分建议都得到了响应,有的得到了采纳,这让顾大松对法治进程很有信心。

  顾大松表示,此次执法机关放出积极信号,率先守法,这是对“睡美人”条款激活最好的刺激,“执法者率先守法会产生传导效应,大家就知道这个渠道是可以用的。”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