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等教育监管模式争议持续
 

    近日,英国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所公布了《英格兰高等教育的未来监管》报告。报告认为,诸如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和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等作为监管高等教育“管理框架”中的一部分,在覆盖范围上仍有“大缺口”。报告提议仿照英国金融系统的监管模式,建立一个直接由议会领导的超级监管机构,来替代目前过多的管理机构和半官方组织。同时,将剥离下来的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财政管理部分与学生贷款公司合并,成为由政府领导的高教经费部门。
  报告认为,因为没有立法来应对自从引入9000英镑学费以来导致教育体系发生的变化,政府已经“造成了一种充满风险和不受监管或监管糟糕的危险状况”。报告指出,一个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不再对高校直接进行教学经费拨款后,如何管理通过学生贷款方式资助的大学课程。
  由英国利物浦霍普大学从事高等教育政策研究的罗杰·布朗教授和英国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所主任巴赫拉姆·贝克拉迪尼亚撰写了这份报告。报告还建议,酝酿中的这个监管机构应强制大学提供资金设立基金,以补偿院校倒闭的学生,这种可能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环境中逐渐增大。报告建议,该方案必须是强制的、很可能还是法定的,因为很难想象现在一个罗素集团的大学愿意看到它的资金用于保护相邻的前理工学院的学生。
  事实上,自英国政府实施高学费政策,同时大幅削减政府对高校的直接教学经费拨款以来,原来承担大部分高教监管职能的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因为其掌控之内的可划拨经费严重缩减,其权力在一定程度上被架空。在政府态度尚不明朗的形势下,高教监管结构该如何调整,成为了利益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的热门议题。(中国驻英国使馆教育处 匡建江)

  《中国教育报》2014年2月28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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