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红,女,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年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获1999年东南大学优秀教学一等奖,2007年东南大学校友基金会奖励,2007年东南大学优秀教学一等奖,东南大学2007我最喜爱的老师。
预约采访时,电话中孟红老师的声音很柔和。当记者希望她能够接受我的采访时,孟老师欣然答应了。4月4日,是清明假期的首日,也是孟老师难得的一个休息日,记者和孟红老师在礼东路旁的小花园里,一张石桌,两个石凳,开始了一场别致的采访。
热情和责任心是工作成功的不二法门
教师是一个很神圣的职业,面临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老师的一言一行往往能够从思想上影响学生,这就要求老师在每一次备课中、在每一次教案中、在每一次课堂之中都保持有一颗很强的责任心,这其实也是对教师这一行业的尊重。孟老师说无论你选择哪个行业,责任心都是取得成功的关键性因素。它往往决定一个人的热情和态度,只有具有高度责任感,才能把工作做的很出色 。
孟红老师就是以这样一颗责任心去进行教学的。作为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孟老师深知教师的授课方式对引导学生是非常重要的。她笑着回忆大学第一年,上一位比较刻板的老师的课时的情景,可用毫无兴趣来形容。后来一位教部门法的老师,采取的是现在流行的案例教学法,她的兴趣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了,甚至在大四免研的时候,她就选择了这位老师的所研究的刑法学,不能不喟叹老师对学生的影响之大!
成为教师之后,孟老师结合自己当年的体会,在专业课教学方面时刻注意和学生的沟通互动。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1999年和2007年两次获得优秀教学一等奖,2007年被评为我最喜爱的老师奖都是最好的诠释。
“相比很多老牌的法学院,我校的法学院成立时间很短,扬长避短的途径就是发挥自身特色,我们在实践教学方面做得就比较好。”法学院强调科研和教学相结合,对教师从事实务工作也给予肯定,实务背景对教学非常重要。从学生网上评教和校督导组反馈的情况看,法学院的教学工作得到很高评价(近三个学期网上评教结果,法学院两次名列全校第四,一次第二),这与理论与实践结合这一教学理念的实施是密不可分的。
印象中的法律总是条条框框,系统规范。孟老师解释道,法律讲究规范性,同时又讲求应用性,它不是为条文而条文,一定需要应用于实践。法学院的教学方式是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比如许霆案件,新学期伊始,老师们不约而同地从自己学科的角度分析了这个案件,开展了一场涉及民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综合讨论,吸引学生对立法、司法的关注。
另一个特色鲜明的实践教学是开设在短学期的模拟法庭。一个实际案件,由三个老师分别带领控辩审三方,互相独立调查,最后模拟法庭当场审判。学生参与这种活动的积极性很高,成效也常常出乎老师们的预料,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动性。
在公共法律课程中普及法律知识
问及孟老师是否教过法律公共课时,她谈了唯一的一次刑法学辅修课程教学经历。“工科学生和法律系学生思维绝对是有所不同的,视角也不同,提问或者回答不时让人大吃一惊,” 孟老师笑着说,“这对老师思维也是一种挑战。”
谈及公共课的教学,孟老师介绍说从今年开始法学院在全校开设了9门公选课(包含此前已经开设的3门),以此为契机推进法律课程的教学,对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做出了贡献。在大力推广法律课程公共教学的路上,孟老师设想从担任刑法总论、各论、刑事诉讼法等几门专业课教学中抽出精力转向公共课教学。
孟老师这样解释公共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共课授课更多的是理念的传递而不侧重于知识的灌输。目前的国情,学生对法律理念了解的不多,我们应该普及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提供寻求救济渠道,这些都是对学生有切实利益的事情。
法学院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还有一项很多同学都参与过也受益匪浅的活动——系列讲座。除了邀请法学专家来介绍法律专业知识,还邀请法务部门专业人士来讲解学生们感兴趣的专题,如大学生创业与税收优惠;签署劳动合同;保护自身权益等。在九龙湖校区,许多参与了此项活动的同学依然记忆尤深。
以爱子之心对待学生
每个学生来到大学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便是独立生活,但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是没有做好这样准备的。以前是他们的父母在做着“关爱”这项工作,而他们现在失去了以前的环境,这项工作无疑落到了大学教师的身上,他们需要父母一样的爱。把自己的学生当自己的孩子,去关心他们的生活,关心他们的学习。老师要平等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孟红老师就是以这样一颗爱子之心来关心自己的学生。
在孟红老师担任9902班的班主任期间,班上一位大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提出退学要求,孟红老师了解并核实情况后,资助该生两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使其顺利毕业!此外, 06级有一些从外院转专业到法学院学习的藏族学生,因有些专业课没有学过而无法跟上其他学生的学习进度,孟老师就每个星期专门抽半天时间单独为他们上课。
采访的最后,孟老师一番寄语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法治时代,每一个人都和法律息息相关,不可能脱离法律规则。从约束的角度来讲,法律是一个规则;另外一个方面,法律也是一种保护,不管是谁,一定要有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同时也尊重法律,给法律应有的地位,孟老师的话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陈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