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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校签署协议 开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

2010-11-255119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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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落实《关于中欧工程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要求,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8所高校同意全方位合作并签署《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上述高校今后将本着“追求卓越、共享资源”原则,共同推进大学教育改革与卓越人才培养,主要合作内容涵盖以下方面:
        ——探索卓越人才培养规律和模式;
        ——推进招生改革;
        ——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流与联合培养;
        ——国际合作与交流;
        ——产学研合作。
        日前,有关高校的校长、副校长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同济大学举行了“卓越人才培养合作研讨会”,并达成了广泛共识。与会高校认为,开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不仅可以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并可借助今年9月份中国教育部与欧洲工程大学教育联盟共同签署《关于中欧工程教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成立的“中欧工程教育平台”,落实有关高校与欧洲工程类院校的合作与交流。
        作为推进招生改革的第一步,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行联考。
        协议还规定,每年定期举行校长联席会议,同时建立研究生院、教务处、招生办、科技处等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