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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培育致力于公平正义的卓越法律人才

2013-09-25217发布者:许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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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505期)

         本报记者 吴楠

  【核心提示】法律教育的精神是公平正义,法律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之目标的高端人才。


  9月21—22日,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二十六届年会在南京召开,年会以“大学的兴起与法律教育”为主题,来自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出版单位的14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与会专家认为,法律教育的精神是公平正义,法律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之目标的高端人才。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法律教育的起源、大学的兴起与法律教育、大陆法系的法律教育、英美法系的法律教育、近代以来中国的法律教育、中国法律教育:实践、反思与展望等六个主题展开研讨。

  法律教育起源于古代西亚地区

  古代西亚地区法律教育是美索不达米亚法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伴随着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产生而逐渐形成的。“古代西亚地区是人类社会法律教育的发源地,其法律教育有着自己的鲜明特色。”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魏琼认为,与其他古代文明发源地相比,古代西亚地区拥有最早的楔形文字及泥板、最早的学校教育,这些都是法律教育在古代西亚学校教育中生成并存续的外在条件。除此之外,古代西亚地区朴素的法律观念和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是萌发法律教育的内在基础。

  厦门大学罗马法研究所所长徐国栋表示,法学教育来源于修辞学教育。修辞学产生于希腊,后传入罗马,先以私塾教育的方式在罗马人中传播,后来改用修辞学教育的形式。这种教育是罗马人的高等教育,同时也是其法学教育。其内容以辩护词写作为中心,包括“构件制作”练习和“整体装配”练习两个部分。罗马的这种律师训练型的法学教育对西方法学教育传统有积极影响,对于当今的法学教育也有参考价值。

  法律教育需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表示,法律虽然有时会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常常还会让人感到有点僵化,但法律的价值也恰恰体现于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明白清楚,公开透明。他强调,法律教育的任务是培养信仰、实践法律精神的高端人才,专家研讨法律教育的历史与现状,就是要把握法律教育的精神,确立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培养人才的使命感。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弘提出,大学的法律教育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其既要培养能够不断促进社会进步的研究型人才,又要培养服务于社会民众的实用型人才。

  科学设定我国法律教育模式

  我国法律教育除了需要吸收国外成功经验外,还要结合本国国情。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何东对此表示,我们不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的成功经验,而且要科学设定我国法律教育模式和培养目标,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的法律教育制度。

  与会者表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出台与实施,推动了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学理反思与理念再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当代中国法学的学理更新。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魏建国认为,通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不仅可以反思和发现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在法律人才实践技能培育方面的作用及不足,还可以推动和深化中国法学研究的实践化和本土化转向:其一,要确立学术传统的本土化;其二,要全面培育对中国社会经验现实的感受和洞察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和提炼出一批对中国有解释力的本土化概念和理论。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认为,有关专家学者应进一步推动中国大学法律教育,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对大学教育进行完善。

  会议由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承办。下届年会的主题是“罗马法:传统与现代”,将在厦门大学举行。

  记者手记

  在会场,记者感受到针尖对麦芒般的“巅峰对决”,有时甚至会出现台上、台下“连番轰炸”的情形,记者常常为主题发言专家捏着一把汗,但专家们精彩的回应总会让会场气氛不断升温。

  会议达成了诸多共识,如法律教育起源于古代西亚地区、古代希腊罗马的法庭演说术和修辞学等是法律教育起源的一个重要要素等。也有很多分歧需要解决,如在外国法制史研究中,法学方法与史学方法哪个优先等,有待学者深入研究。